辛 涛:“探索增值评价”的几个关键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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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为精准地对学生、教师和学校进行评价,这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议题。长期以来,人们以单次学业考试结果来评价学生、教师和学校。这种评价方式虽然容易理解、便于操作,但是“以结果论英雄”的价值取向,未能考虑到学生的初始能力水平以及学生、教师和学校之中很难改变的条件性因素,这不仅可能挫伤基础不好的学生、背景条件不够突出的教师、办学条件不够优质的学校的积极性,还会导致学校抢夺优质生源、将学校资源投向所谓“优等生”和“重点班”等现象出现,既不利于提升教育质量,又有悖于教育公平。
近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明确提出“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、不同类型教育特点,改进结果评价,强化过程评价,探索增值评价,健全综合评价”。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“探索增值评价”,直指“以结果论英雄”的错误评价取向。
从当前常见的做法来看,增值评价是指追踪学生在不同时间点上的学业成绩,利用一定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学业成绩变化情况进行分析,并注意剥离掉学生性别、家庭背景等先赋因素,和教师学历、班级规模、班级条件等短时间无法改变的外部因素对学生成绩的影响。增值评价与传统评价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:一是“增加值”,即联系学生的先前基础和最终结果分析学生成绩的变化情况,而不仅仅关注学生的最终成绩,实现“不比基础比进步”;二是“净效应”,即剔除教育中学生、教师和学校无法改变的因素,仅评价其在可以改变的方面做出的努力,实现“不比背景比努力”。
增值评价体现了发展性的理念,具有如下优势。第一,有助于激活后进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积极性。增值评价可以更好地呈现其进步情况,使其不至于在长期的落后状况中自怨自艾、懈怠放弃。第二,有助于提高前端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危机意识。增值评价也可以激活这部分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潜能,让他们开展良性竞争,百尺竿头更进一步。第三,通过对低效能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问题剖析,和对高效能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经验挖掘,可以为学、教、管等提供更为有效的策略。更本质的是,通过实施增值评价,可以逐渐改变人们对教育的关注点,从过分关注结果转向更关注过程,从过分关注条件转向更关注培养,树立起内生的教育发展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。
增值评价肇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英美等国,近十年来在我国逐渐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,并从研究走向实践,在北京、浙江、湖南、四川等地落地实施,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,也逐步得到各相关群体的理解与认可。但是,增值评价不只是计算增加值这么简单,里面涉及大量专业的技术性问题,需要得到重视和突破。
其一,统计分析模型的准确性问题。当前比较流行的增值评价模型包括获得分数模型(Gain Score Model)、协变量校正模型(Covariate Adjustment Model)、田纳西模型((Tennessee Value-Added Assessment Model)、交叉分类模型(Cross-classified Model)等,但到底哪些模型更准确、更易于操作还需要研究探讨。
其二,增值评价中的有效性问题。对于成绩较差和较好的学生,增值评价可能存在“地板效应”和“天花板效应”,无法准确反映其成绩的变化情况。对于一些处于平均效能附近的教师和学校,增值评价也可能无法有效进行甄别。
其三,增值部分的导向性问题。增值评价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变化情况,但是无法区分学生是为了考试而学还是为了兴趣而学,精准评价可能带来的是加强应试教育。
探索增值评价,需要大胆尝试,也需要小心求证,真正让增值评价发挥政策所期待的效果。从增值评价已有的实施经验来看,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:
第一,要全面评价学生的增值情况。我们不能只是看学生的学业成绩变化情况,更要基于现代的教育评价手段科学评价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,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幸福感等方面,真正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五育并举的成效。
第二,要优化增值评价的技术手段。要加强增值评价模型的研究,提高评价手段的科学性,通过通俗易懂的介绍让一线实践者了解增值评价的原理和操作,并通过信息平台建设为一线实践者提供简单易操作的技术平台。
第三,要谨慎使用增值评价的结果。增值评价存在一定的统计偏差,不能作为评价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唯一指标,而是需要结合其他方式得出的评价结果进行谨慎解释和应用。
第四,要做好评价后的改进工作。增值评价的重点不是为了让后进的学生、教师和学校“翻身”,而是为了通过科学测评找到真正有效的学习策略、教学方式和管理手段,助推学生的发展、教师的改进和学校的变革。
(本文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)
文章来源:
《中小学管理》2020年第10期 · 卷首
文章编辑:孙金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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